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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第2/6页)
长骑着自行车从旁边经过,黎mama目光追随,看到上面挂着的卡通气球,高兴得不得了,一直兴奋拍手。 他陪母亲聊了一会儿,走到旁边吸烟区抽烟。 唐绵随着黎靖炜过去,风在吹拂,温凉的感觉触在皮肤上似有若无。 黎靖炜垂着眼点烟,姿势熟稔,他把双手腕撑在栏杆沿上,往唇间送了一口烟,背对着唐绵:“我们结婚,若是我母亲知道,该有多好。” 唐绵从后搂抱住他的腰:“mama心里一定知道。” 他把烟雾吐出,点头:“这几年过来,对着我妈,我常常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医生嘱咐,好的坏的,都要对病人说,当她是个正常人才有利于她的恢复。但我和我姐一直报喜不报忧,家事,我们的感情问题,事业问题,都是。我们想着,如果她始终不清醒,却还要接收那些负面消息,那对于她的世界来讲,是多么的没有必要,更加不公平。” 唐绵用额头轻轻抵着他的背部,有一下没一下的,没再说话。 离开温哥华的那个清晨,他们和黎mama道别。 母亲拉着唐绵的手不放,“你就是绵绵,对吗?这个棒棒糖给你!是我最喜欢的味道哦!” 别墅的花园里,微风拂过,唐绵含泪拥住了这个独自在异国他乡多年、已然是忘记悲伤只知欢喜的女人。 后来,从台北回来的那个傍晚,唐绵来不及休整,就同Steven和团队飞到了新加坡。 项目正式启动之后,她也比以往忙了不少,在外几天,那边已经多次打电话来催。 等她忙完再回到香港,已经是四天之后。 那一天,是已经是五月的一个特殊日子。 不过,他们不兴这些。 艳阳高照,飞机在忙碌的机场平稳降落。 摆渡车来接,降下车窗,风吹到她的脸上,热浪铺面而来,唐绵觉得熟悉又陌生。 熟悉,是这样的湿热气候,是她记忆中习以为常夏天应该有的样子。 陌生,是离开这一座城市,时间不长却仿佛隔了有一个世纪那么久。 车子行上她心中的路线,太阳犹如一朵灼灼盛开的、散发着有毒香气的花朵,将街市的行人给熏蔫了。 项目组开了复盘会,结束后,黎靖炜来接她。 晚餐时分,上班族很多,中环附近几乎没有不需要等位的餐厅。 黎靖炜把SUV停靠在福临门对面的车位上。 唐绵率先推开车门下去,站在旁边看他倒车。 附近有不少高档写字楼,下班后,身着套装的高级白领踩着小高跟鞋穿过斑斓的夜色走进商场,或许是同另一半约会,又或是逛奢侈品店,犒劳自己忙碌的身心。 隔着晦暗的车窗膜,人影重重,她只能大概看到他的轮廓。 在这段短暂的时间里,她的脑海中走马观花地闪过从十多年前第一次见黎靖炜一直到现在的种种—— 也许并不完全,但也足够她回忆。 这一刻,唐绵心底的满足感与真实感,在不断地提升。 一双男人的黑色皮鞋出现在她眼皮底下,头顶是黎靖炜低低的嗓音:“进去吧,妈在等了。” 对刘平,黎靖炜已经改口叫“妈”了。 他提着橘红色礼品袋,是买给刘女士的名牌手提包,唐绵的那一份,在车上。 三个人吃饭不是第一次,同前几回一样,基本上是听刘女士在讲,黎靖炜偶尔接两句。 饭吃到一半,菲佣抱着才洗了澡的丁丁妹儿来的晚了些。 唐绵这段时间饮食不规律,没什么胃口,刘女士见状,给她叫了碗鲍鱼粥,下句话就让黎靖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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