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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1 (第1/2页)
”如同在海洋中,血腥味会引来鲨鱼群一样,即使勉力干掉一两只,也不过是杯水车薪。小孩胸有成竹道:“爹爹变成鸟飞走就好了!带我飞!”带你装逼带你飞?如果你不介意被爪子抓着的话。原形还是一只小鸟的邵羽叹了口气。他还没有在小龙面前变过鸟的形态,总觉得父亲的威严会下降呢。妖族过无名沙漠和人族一样,不能动用灵力否则后果凄凉,也就是说,走到这一步,邵羽需要抓着个小孩飞,遇到敌人只能用嘴巴、翅膀、单爪攻击,画面太美。不知道天空中路会不会好认一些。咦?突然注意到某一点,邵羽传音道:“崽崽?”“原来小歌喜欢爹爹这样叫你啊。”被发现了!一直偷偷称呼自己崽崽的小于歌害羞起来,脸红红地在爹爹怀里扭来扭去。手臂加大力量固定住乱动的小孩,邵羽微微俯下身去,瞧着他的小脸,舍弃了传音,柔声道:“乖崽。”小于歌:o(*////▽////*)q正午日头毒辣,商队在一个大块岩石挡住的阴影处停下来,附近有生长些粗草灌木,骆驼们去吃了,白骆驼在两个主人下来好一会儿后才反应过来,慢悠悠地晃进了一群褐色的同类之间。反射弧挺长的。商队分成几堆坐着,两个老人一堆,廖家兄弟一堆,十三个男人一堆,另有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做饭。闻起来不怎么样。不吃好了。是的,修士就是这么任性,想不吃的时候就不吃,想吃的时候胃就是个无底洞。幸福=w=反正过了筑基期以后,没哪个修士是吃胖的。邵羽抱着小于歌走过来,取出个蒲团坐下。在无名沙漠,修士最有优势的就是储物袋了。从储物袋中取东西产生的灵力波动微小到可以忽略不计,最多引来本就离的很近的小蝎子之类的普通动物,商队走南闯北,还不把这些小家伙放在眼里。有些时候,过无名沙漠的商队会把食物和水甚至货物放在同行修士的储物袋里,方便许多——如果两方信任足够且一路顺利的话。两个老人凑过来,其中一位老妇人频频瞧着胖嘟嘟的小孩,眼中充满了羡慕和慈爱;另一位老汉则搭话道:“后生,你们去那天荒做啥子啊?”瞧骨龄,他们不过是四十岁,却已经白发苍苍、牙齿稀松了,在这个女性十多岁可以生孩子,三十岁就做了奶奶的时代,如他们这样的老人并不少见。邵羽笑着道:“天地这么大,到处走走而已。”老妇人伸出手去,似乎想摸一摸小孩,树皮般干枯的手和嫩滑白皙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怔了怔,又把手收了回来,喃喃道:“娃娃,娃娃好。”小孩歪头。老汉安慰地拍了拍她的手,道:“这是我媳妇,儿子跌破头走了,孙子也被儿媳妇抱走之后,她就魔怔了。”“她刚嫁给我的时候,我答应她到处去瞧瞧,现在天元都逛遍了,也该轮到天荒了。”修士的城市,凡人很难进去。更偏僻的地方,甚至和外界没有往来。老汉所指的逛遍了天元,想必也受到见识所限。但那又如何呢?这是一生一世的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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