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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2/2页)
取了一个“夜”字,便是程夜;孽缘自也不能再叫孽缘了,母亲临去前原本给他起过个名字,叫做胡念。于是,胡念和程夜,就这样稀里糊涂成了一对儿。其实胡念也是个聪明灵秀的青年,不过在寺院里呆久了,心思单纯,不通人情世故,开初那夜才会如此不知所措。在红尘中兜转了半年,胡念便混成了个人精,难得的是,这人精对姬夜来始终一心一意。听了这一段儿,离落唇角蓄了一丝笑意:“程姑娘当真是女中豪杰。”那笑意里有七分敬佩,三分嘲笑。姬夜来怎会听不出来,赧然道:“那时候年轻,不知道天高地厚……”离落道:“可若让你再选一次呢?”姬夜来怔了怔,笑道:“一样会将阿念拐了去。”两人相视大笑。李越被整的颇惨,回去换衣服一去就没回来。此时泉畔的白石上就只剩他们俩人,月光静静地照着,泉水缓缓地流着,如此清景,几乎让人忘了身在大漠之中。静默了一会儿,离落道:“后来呢?”“后来……我们就在江湖上四处游逛。阿念向来聪明,他母亲临去前留了本医书,他日日琢磨竟也能给人看病了,我俩就靠着他行医赚来的钱艰难度日。这时候我才明白,江湖真不是那么好混的,跟我想象中差距甚大,”姬夜来说着微微苦笑,“去年春天,我们游荡到大漠,看到这漠中温泉绿洲,我很是喜欢,就多呆了几日,没想到竟碰见了漠匪。这绿洲不小,因着有温泉,四季温暖湿润,所以有不少居民在此定居,日子过得本来不错,但这较为富足的生活引来了漠匪的觊觎,隔三差五就来此抢掠一番,很多人不堪其扰,都搬走了。那一日我跟阿念看不过去,仗义出手,不想那匪首满面凶悍,竟是个银样蜡枪头,不过十几招竟被我给捅死了。这下子替人惹了大祸,当真是想走也走不成了。我和阿念犯愁之极,想起曾经跟漠上鹰有过一面之缘,于是觍颜去请了帮手来,干脆去挑了那伙漠匪,收服了当时领头的二当家阿穆尔,诺,就是劫你来的那个。他开出条件要我当老大才肯归顺,若不然便是杀了他也没用。结果……我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成了漠上女匪。不过这里蛮清净,人也热情,没什么尔虞我诈,在这儿守护着一方净土,也挺好的。”说了这么长一段话,姬夜来停下来喘了口气,笑了。离落见她目光闪闪,直觉地回头一看,便对上了一双湛蓝的眸子,那双眸子在月光下就像两颗莹润的水晶。“阿念,”姬夜来展颜笑道,“你回来了。”“有客人?”胡念朝离落微微一笑。那双眸子虽是异色,但一头长发却是乌黑发亮,五官也不似胡人深刻,显然是个混血儿。姬夜来起身挽住他的臂:“是故人,你也见过的。”胡念打量了离落片刻,眉头微蹙,显然是没认出来。姬夜来对离落道:“这是我夫君胡念,公公见过的,还记得否?”离落微笑:“自然记得。”那一双中原罕见的蓝眸,想忘都难,离落向他微微颔首:“你好。”上回并未细看,这次细细打量,竟觉得有丝奇异的熟稔之感。胡念亦回以微笑,话音是纯正的中原腔调:“不好意思,我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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