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IX/混音人生_分卷阅读7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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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77 (第2/2页)

冬夜里冷冽的寒风,他的影子网住我,让我联想到一些为人津津乐道的爱情故事,桥段因为过分煽情使我不屑一顾,它们分明不适合我,现在却没有一点儿妨碍的想起来,原则全无的默许了一切曾被视为累赘的触动。

我将身体探出窗外,从他心口摘走那朵属于我的玫瑰。

“情人节快乐,我的罗密欧。”

我从稍高处俯下身去吻他,脖子有点酸,内心却充满反客为主的自豪,抱住他的腰,以防他不慎踩空,摔到一楼栽种着夜来香和山茶的小花园里去——鬼知道他是怎么爬上来的。我无声的谴责,奔三的人了,今后还是少从事这种危险活动。

可我真喜欢他。

“十二点了朱丽叶,”他亲我的鼻子,“回去吧……我丈母娘是不是在家?”

“她睡着了,”我捧着他的手呵气,搓热的时候抬眼望望他,“别怕,丑媳妇早晚要见公婆。”

他如遭霹雳,轰然倒在我肩上,“……我开始慌了。”

“她不是挺喜欢你的么。”

我抚摸他的后脑勺,像给大型犬类顺毛,“想远了。到时候我来应付。”

这话听起来帅,但绝不是敷衍,对此我有心理准备,不管要承担怎样的结果。然而人在即将面对一个问题的时候,会在分析过形势以后给自己一个理想的预期值,目前来说,我不认为一定是个坏结果。

退一万步说,我只是想给他一个身份,把他当成我的家人,和夏皆相同的地位,能不用这么躲躲藏藏的,夜半三更顶着风,在站不下两个人的露台上幽会。

“你还真会哄我啊。”

他捏捏我冻红的耳朵,托着我的手看我爬回去。

“会好的,有我呢。”

我悄悄上楼,返回自己的房间,听见夏皆在床上翻了个身,问:“干啥去了?”

“喝了牛奶,打算睡觉。”

我把那支玫瑰花藏在背后。

第89章

从那以后,“爬上露台给我送玫瑰花”这件事就成了宫隽夜后半生骄傲的资本,酒桌上能拿出来侃侃而谈的那种。他说他二十五岁之后就再也没像个傻逼似的浪漫。

实际上我也觉得,能挖空心思去讨他喜欢,纵使没有金榜题名和洞房花烛,也是人生中不可多得的大事一桩。

三月开学之前,我跟他经过了几番理性探讨,决定正式收养小区里的流浪猫,并挑选了一个气温回暖的日子,带它们去附近的宠物中心做了结扎手术。

伤感的是我们没有找到黄色的那只,它失踪了。而根据宫隽夜先生声情并茂的讲述,他年前捉到过它一次,这位兄台正忙着痴缠一只sao情的白色小母猫,见色忘义没空搭理他,多日不见,想必是私奔了。猫和人一样,都有命里的劫数,让我不必太牵挂。

我回味了这个缠绵悱恻的故事至多一分钟,说,你是不是在逗我?

但我们确实只剩下两只了,这样残缺的结局难免令我感到沮丧,和他坐在手术室外的休息区里,听着对桌的小姑娘讲他们家泰迪是怎样和邻居家的博美大战三百回合,剧情高潮迭起,扣人心弦,打眼一看周围给宠物看病洗澡的主人们都在忘我的听着,宫隽夜整个人都趴到我后背上来了。

正当讲到那博美离奇怀孕的时候,一个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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