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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3 (第2/2页)
朋友靠着父母或祖辈奋斗留下来的资产,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比他过得还要荒唐,有些甚至已经触及了犯罪。反正有钱,用不着像其他人那样劳碌,躺着就有钱赚,怎么花都不过分,也不心疼。也有人邀他进入灰色的边缘,拉着他一同罪恶。王笙倒是在这方面保持清醒,虽然他平日里也不算什么正人君子。在这个时代,“正人君子”四个字听起来倒像个笑话。他很庆幸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太过放任自己,选择了堕落,不然施乐平一定会用看脏东西的眼神看着他。一定会的,因为他有轻微的精神洁癖,任何不入流的人他从来不放在眼里,更不会跟他们做朋友。一个月前,他在机场接他,施乐平从出口拖着行李箱出来,戴着一副装饰的黑框眼镜,头上还戴了个帽子。看到他的第一眼,王笙的心狂热地跳动,三年来都不曾有过,如此凶猛的撞击胸腔的躁动感和不安。他再一次对他一见钟情了。在逐渐升起的晨光中,王笙将手臂盖在了眼睛上,一条腿蜷缩着,另一条直直地伸放在床上。外面居然下起了太阳雨,但仍在睡梦中的他一概不知。十七岁的施乐平躺在草坪上,午后的阳光洋洋洒洒地、温柔地铺盖在他身上,紧包着牛仔裤的腿笔直地放着,一只手搁在肚子上。十七岁的王笙走过去,抱着腿坐在他身边,侧过身注视他紧闭的双眸。施乐平醒了,笑着对他伸出了手,拉他躺到自己身上,王笙听到了他胸腔里传来悦耳的鼓动声。这是梦吧……是牧神午后做的一个……慵懒的……充斥着青草味的……清甜的梦……即便如此,在梦中,他感到幸福得不可思议。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开始哥哥和王笙过去篇第59章chapter59(过去篇:维也纳的金色梦乡)王笙出生于S城,但祖籍是潮汕。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家人跟着野心勃勃的人潮涌入这座荒芜的待开发的小渔村,从小生意做起,一路兢兢业业,家族生意越做越大,钱越赚越多。也不知是哪位有远见的家庭成员首先做起了房地产的生意,几乎是带着大家一夜暴富,甚至把族中一百来岁的曾祖母都接来S城享福了。到了王笙这一代,彻头彻尾的富二代,成长的过程没受过一点苦,也从没挨过一天的饿,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已不能形容他的生长环境,基本上是要啥有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就连吃的、喝的、用的和玩具都是国外进口的,国内没人见过,拿出去跟小伙伴们炫耀,感觉倍儿有面子。九十年代,这一大家子有一部分的人移民去了国外,另一部分因为眷恋祖国的大好江山,也是因为不习惯国外的生活,选择留在了S城。王笙的父母选择留在S城,可不是由于以上的两个原因。当初所有的手续都办好了,就差拎着行李箱就走,可唯一的宝贝儿子说什么都不同意,哭着嚷着要留在中国,只因为某一天在影院看电影的时候,被美国典型的“山姆大叔”给吓着了。那时他才几岁,屏幕上那些胳膊比海盗船上的酒桶还粗的红胡子大汉着实吓到了他,害他几天几夜都睡不着,看了好几遍的才缓过了劲儿。说来也巧,也是因为选择留在了国内,让他的父母在无意间发现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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