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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1/2页)
期开始时的能力测试中展现了惊人的魔法天赋,激动万分的国王为他请来了人类中最有能力的魔导师。接着,这位未来的勇者开始飞速成长了起来,直至今日——“我任命你二人为‘战士’和‘刺客’,现在立刻出发随我去讨伐魔王。”礼仪课中,从窗外卫兵的口中得知第三十一代魔王出现的消息的王子立刻停止了课程,熟练地用魔法给右手边旁听的两个年轻贵族换上了战士的铠甲和刺客短袍,带着还未反应过来的两人离开了王宫。留下了城中得知消息后一脸懵逼的公主和暴跳如雷的国王。而不久之后,帝国的人民奔走相告,第三十二代勇者是三王子殿下,而且他已经带着两个同伴出发了。虽然并没有勇者带着同伴出发的惯例,但是这次的勇者是王子,旅途中肯定会有不习惯,带上两个人左右侍奉也是应该的。人民这样朴实地想着。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这位王子殿下跟着魔导师在山野中锻炼魔法的速发和强度,八岁抓熊十岁擒虎,思想成熟战法犀利,就差人送外号“单人旅团”了。而出发时带两个同伴的原因很简单,王子殿下很早就决定在魔王出现后,沿着人类王宫和魔王城两点一直线进发。途中会经过矮人族、兽人族、精灵族的领地,若每个种族收一个同伴,最后再按照惯例感化一只魔族,这样要凑成勇者小队的七人标准配备还差两人。而这两人离他最近,用魔法换装也省力一些。于是王子殿下当机立断,拖着二人上路了。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我今天想试试日更八千,如果成功了就不上破学了,结果我失败了,还是安分念书吧。☆、第三章战士悲歌战士和刺客都两个人是表兄弟,父辈都是侯爵。刺客因幼时三王子的长相清秀可人而成为了王子的脑残粉。战士并没有受到他的影响,普通地成长着,直到遇到了公爵家的二小姐,一见钟情再见倾心。所以对于讨伐魔王这件事,战士是拒绝的。因为他来旁听王子礼仪课的初衷就是学习高端的皇家礼仪,好在一个月后二小姐的生日舞会上得到她的青睐,最好是能够共舞一曲。但是王子发话那时他太过震惊,忘记拒绝了。等反应过来已经离王宫城有好一段距离了。事实上讨伐魔王对于战士而言并不危险,因为历代勇者从不死队友,大家都能安全地到达魔王城,什么都不干借围观以成为勇者坚实的后盾,在魔王和勇者都死后,带着魔王的角和勇者的遗物,一把残剑或是吊坠要么别的什么一脸悲痛地去往人类的城市来宣告各种族魔王已除,大陆太平。那个时候回人类帝国或许还会获得奖赏什么的……但是这次不同啊先不说这次的勇者是王子殿下,万一有个好歹作为人类同伴的自己肯定难辞其咎。而且那位小姐的生日舞会近在眼前,万一她在舞会上结识了其他青年贵族并生出结婚的意愿,自己一定会因心碎而死。这样想着,战士悲伤地用咏叹调念起了写给二小姐的情诗:“啊,我心爱的人啊,我愿化作一只茶杯,只希望能触碰到你丰润的双唇;啊,我心爱的人啊,我愿化作一只粉饼,只期望能亲吻到你魅力的脸庞;啊,我心爱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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