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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7 (第1/2页)
们后面可以经常回来。”“你会陪我吗?”林苍桐一愣,笑:“会。”他收回手,林森却还是觉得后脑勺热热的。其实她很讨厌别人拍她的头。不过林苍桐……很奇怪,她并不反感。*飞行时间两个小时,林森是靠在林苍桐肩上假寐度过的。等下了飞机,扑面而来的干燥糊了林森一脸,她惊呼:“好干!”云水镇常年湿润,难怪林森不适应。林苍桐递给她一瓶水:“先喝点,我们现在就回家。”林森乖乖接过喝下,干涩的嗓子眼舒服了一点,她把水伸到林苍桐面前:“喝不喝?”“我还好,你留着喝。”林苍桐没有接过。林森收回手,指尖摩挲着瓶身,没说什么。……林苍桐一个人住,房子却大得很,起码是林森在云水镇那套房子的三倍大——也许是她家太小了,林森自我安慰。林森来到新环境有些拘谨,无从下脚的感觉,她跟着林苍桐进了一个宽敞的房间,把她的行李带进去:“木木,以后你就住这儿,哪里不喜欢就和叔叔说,叔叔给你换。”“啊?”林森探头看房间,粉嫩的公主房让她看得有点牙疼,但心里的不舒服也散了不少,看来林苍桐因为自己的到来也是有心下了功夫的。这可怕的直男审美!不过慢慢看,还挺好看,就是牙有点疼。“我很喜欢,谢谢。”“那就好。”林苍桐松了一口气,不枉他问了那么多人女孩子喜欢什么风格的房间这个弱智问题。他第一次和比自己小这么多的女孩儿相处,没照顾小孩经验,总得用点心——就当是为以后当爸爸做准备吧。林苍桐哪里知道,结婚以后,他要照顾的可不止一个小孩。他老婆就是个小孩。——林森:不喝我的水,呵呵。林苍桐:……喝喝喝,多少我都喝。叔叔x侄女【三我什么都没看到】除了第一天睡得不太安稳,接下来的日子林森很快就适应了过来。林森一直以为林苍桐也没多大,顶多是一个大学毕业不久而家里又有点背景的男人。直到她在报纸上见到了林苍桐,她才知道自己这个叔叔有多厉害。年纪轻轻就接手了家里的公司,还没搞砸,反而弄得风生水起。林森听林苍梧的话,绝不淌林家这趟浑水,但这并不影响她对林苍桐的崇拜。每一个能钱生钱的人,都是林森的偶像。所以这段时间林苍桐在林森的眼里就是一个行走的人民币。只是她也好几天没见到这个人民币了。林苍桐出差去了,家里就有一个每天按时按点过来打扫做饭的阿姨陪着林森。不过还好,林森不是一个粘人的女生,她独立惯了,一个人也无所谓。B市的景点在刚来的那几天,林苍桐就带林森去逛过了,林森人生地不熟的,天天就在附近瞎晃悠,也不敢乱跑。林苍桐的家位于B市有名的富人区,周围到处是别墅高楼,房价被炒得比天还高。林森天天吃着冰激凌来回感受这令人咂舌的建筑物,竟一点也不审美疲劳,只想着快点赚大钱在云水镇买个大房子让林苍梧搬进去住。明天林森就要开学了,林苍桐给她安排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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