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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1/2页)
此刻被他仔细吻便全身,心绪更是渐渐消散,手指陷入他的黑发,情不自禁道:“确定,肯定,不会反悔,只要你一个。小策,我爱你。”任策心想,白庆忆不仅要他死,还要他死无全尸。*清晨的天光轻盈得可以用手拂开。任策已经看了白庆忆很久,实际他整晚没有合眼。身体当然是累的,要了太多次,直到白老师哭着睡过去才肯勉强停下。但他睡不着,太高兴了,怀中的人怎么也看不够。若幸运过头会折寿,他想自己根本就没有出生的机会。他昨晚坐在任策身上被插到神智全无,一对手在这坏人的背上抓出了数不清的红痕。任策这才发现他指甲缝里竟藏着血迹,有点兴奋地想自己的背到底被他抓成了什么样子,肯定比纹身还好看。他的母亲不顾家,他很小就学会独立,一向是他照顾别人。白庆忆的温柔和毒品一样,尝过就戒不掉,用多恶劣的手段都要把他弄到手,雨天告白看似浪漫,其实是在卖惨,夸张的说是以死相逼,都掐着他的致命处。这一年高低起伏,惊喜过痛过难受过,都是以往的事,现在白庆忆是他的了,从里到外,彻彻底底,再无所求。白庆忆白庆忆,这个人就是按照他的理想雕琢出来的,没有一点可以挑剔,真想把他连骨带rou吞下去。他舔吻着他的手指,他半睡半醒间想把手抽开,却被握住了手腕,嘟囔了一句“别闹”后,就随他啃咬了。这么漂亮的手指,戴上戒指会更漂亮。第十八章任策在市中心有一间玉石店,雇了人打理,他要做的只是检查账目。但白庆忆一周有五天要上班,有时星期六还要开会,他在家也是闲着,干脆认真做生意。玉石这行口碑尤其重要,真玉要有真价钱。他在店铺楼上开了个鉴玉班,请专业人士来免费教人看玉,一传十十传百,在这一带名声渐盛,任策乘机盘下附近店面,不止卖玉了还卖金子,甫进门一片金光闪闪,壕气十足。白庆忆偶尔也会去店里看看。店员私下吐槽,说老板的眼神天生有威慑力,可一见了这小哥哥就成了小狼狗。一开始店员只当他俩是关系好的朋友,但这人前人后反差太大,日久了也渐渐发现,他们好像不止是朋友。但老板的家务事还是别八卦,况且白老师对人总是温言笑语,每次来都提着两盒亲手做的甜点,手艺妙得仿若厨神下凡。而且长得好看,往柜台后一坐,低头玩手机都能吸引顾客进来。只可惜他的脚有问题,进出时或跛行。任策当然请遍名医,但有些伤注定得跟一辈子。白庆忆倒不是很在意,小策疼他疼得要命,他住在四楼,但已经几个月没自己走过楼梯,上下学都有车接送,连交欢时任策也小心翼翼避免碰到伤口。他都不觉得左脚有问题。不过愧疚之心他很明白,被原谅是没有用的,只有真的做出偿还,心里才好受一点,也就随小策每天泡脚按摩乖乖吃药了。他脚好了很多,久站时才会觉得疼,摔一下也不会出大事,没必要搬家的。那时已快到冬天,秋后他们弹了一床新的棉被。白庆忆找了个太阳天,想把被子拿去再晒一遍,正好那天任策去玉厂看货。棉被放在衣柜最上层,他把矮凳叠在床头柜上踩着,抱出一卷厚重的被芯。里面忽然钻出只老鼠。这是旧区,有老鼠不稀奇,他也不害怕。但一只老鼠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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