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47. 不能和我在一起,却能和自己舅舅在一起? (第1/2页)
47. 不能和我在一起,却能和自己舅舅在一起?
到底是不小心还是故意的? 二十分钟前,你明明让我将小梨花送过来,你明知道我会来…… 江辞呆愣在原地,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人是沈诺。认识三年,恋爱一年,沈诺在她的眼中一直是个温柔美好的谦谦君子,怎么会有这样的眼神这样的笑容? 林芳并不知道江辞的身份,只看到一个陌生人闯进,下意识求救,“沈诺疯了,救……”我…… 哐当! 干烧着的水壶guntang无比,重重砸向林芳的脑袋,将她的哀嚎声砸了回去。保养很好的肌肤,被温度近百的陶壶烫出烫伤,痛得缩着身趴在茶几上扭动哀嚎。 沈诺一把掐住林芳的脖子,额头手背青筋暴跳,厉声道,“都怪你!你吓到我的宝宝了!” 双眼可怕的,眼白上全是红血丝,狰狞极了,“再嚎一声,我割了你的舌头!” 林芳不敢嚎了,生理性疼痛的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我是、我是你的mama,mama呀……” “mama。”沈诺笑了出声,“你也配?” 重重一把,将林芳推出去,林芳狼狈地瘫在地上,如蛆虫般缩着身子,衣服湿得好像被雨浇过一般。 推完,居高临下地看着林芳,一步步地向她走近,双眸布满凌厉杀意,彷佛要将林芳碎尸万段。 江辞这才反应过来,冲到林芳的身边挡在沈诺面前,怀里抱了许久的小梨花跳了出去。 江辞强忍害怕道,“不管怎么样,她毕竟是你mama,她毕竟是一条生命!” 虽然她不知道这个女人和沈诺之间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这个女人是他的养母还是亲生母亲,但此刻他的行为,无疑是将法律踩在脚下。 眼角的余光扫了眼林芳的右手,整个手上没有一块完整的皮rou,白骨露出,阴森可怖,若去鉴伤至少落一个伤残,这是要坐牢的呀! 而他的气势,不仅仅想要这个女人伤残,还想要她的命。 林芳见江辞挡在她的面前,害怕的将身子缩在她的身后,冲着沈诺不停地摇头,希望他放过自己。 沈诺蹲下,视线落在江辞的脸上。 两人四目相对,沈诺缓缓伸手,捏住江辞的下巴。 满脑子都是昨晚摇晃的车子,以及顾墨将她从车里抱出,边走边吻的画面。 语调森冷的像啐着冰渣,“你是想站在我的对立面吗?” 江辞大脑空空的,不知该怎么回答,也不该回答。 此刻的沈诺好可怕,比舅舅还可怕。彷佛只要她的回答令他不满意,她的手骨也会变得和身后女人那样。 捏着她下巴的那只手上,还残留着女人手上的血迹,潮湿黏腻的触感,吓得她头皮都麻了。 “说!”见她不答,手指的力道猛地加重,猩红的双目直勾勾地盯着江辞问,“你是不是要站在我的对立面?” “不、不是。”江辞终于被吓回了神,放柔声音劝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她,我只是觉得,你不能知法犯法,我怕你犯法。” 是的,知法犯法。 沈诺是学法律的,律法界的高材生,年经轻轻便攻克了研究生学位,今年刚被院校最知名的博导收入名下。 听着江辞的回答,沈诺终于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