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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狗 (第1/2页)
3、小狗
林初从小听话,学习成绩也好,聪明,漂亮,有礼貌,是标准的“别人家的女儿”。 赵丽萱很少管她,也不会干涉她的私生活。 楚瑜大学没毕业就被家里人安排着去相亲,赵丽萱却告诉林初,婚姻不是人生的必需品。 直到年初,赵良光查出肠癌,赵丽萱才开始张罗着让林初去相亲。 林初知道那是赵良光的意思,没有拒绝。 半年来相了七八次亲,林初已经麻木了,下班后直接去赴约,连衣服都没换。 餐厅在老城区,老别墅改造而成的私房小厨,院子不大,种着几株芭蕉,绿蜡卷心,环境清幽。 林初停好车,走进餐厅,看到窗边坐着的男人时,她后悔了,又庆幸出门前好歹有补了个妆。 顾以恒怕迟到,提前半个多小时就到了,伴随着清脆的铃声,女孩推门进来,他紧张地站了起来。 白衬衫,黑色西装裤,皮鞋崭新锃亮,头发像是刚理的,看着很清爽,若不是提前知道他的职业,会以为是卖保险的。 太过正式的着装让他略显老成,但人比照片里还好看。 浓眉,星目,鼻子高挺,唇很薄,嘴角微微往上翘,唇色是很健康的粉,乍一看,还以为涂了口红。 听说男人的性器和嘴唇是一个颜色,不知道他下面会不会也是这么干净的粉? 想到这里,林初腿心缩了下,情绪又要亢奋起来,手心微汗。 她咽下喉间的炙热,走到顾以恒面前,盈盈一笑,“你好,我是林初。” 她手伸出来,手背白如脂玉,手指干净修长,指甲涂了裸粉色的亮油。 多年没见,她变漂亮了,小时候的漂亮还只是单纯的漂亮,现在多了种说不出的风情,用“美艳”来形容似乎更贴切些。 她弯着眉,笑得很有礼貌,眼里却似藏了个旋涡,直要把人吸进去。 顾以恒手心在裤子上蹭了蹭,谨遵绅士的礼貌,只是轻轻握了握她的手指。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的指尖好像挠了下他的手心。 林初对顾以恒很满意,不管是身高,长相,举止,还是指腹摸到的那层薄汗。 他很紧张,明摆着对她有好感。 林初已经开始幻想把他压在身下,不需要刻意想象,那些画面自动就跳出来,衣服一件件脱掉,露出完美的腹肌,性器在腿间昂扬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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